標題:只為了一隻狗
時間:94.01.21.
出處:髖關節狗友會
作者:雷蒙蓋塔 (Raimond Gaita)
作者:雷蒙蓋塔 (Raimond Gaita)
在吉普賽(編註:作者飼養多年的一隻牧羊犬)痊癒1年多之後,我到維吉尼亞去拜訪一位哲學家科拉戴蒙,那時我才真正瞭解曾想讓吉普賽安樂死是件多麼羞恥的事。科拉有一條體型巨大的牧羊犬名叫老鼠,後腿癱瘓,科拉幫牠做了一台二輪小車子,好讓老鼠可以只用前腿拖著車子四處活動。從來沒有人說過老鼠應該被安樂死。
當時我在倫敦工作,學校放假才會回到墨爾本。這段時間我必須同時維持兩棟房子、來回機票、孩子們私立學校學費等種種花費,這些開銷光靠我教授的薪水和妻子葉歐當教師的薪俸很難維持。於是我和葉歐利用週末在市場賣襯衫,早晨5、6六點就要開始準備,以趕在8點前營業。工作並不困難,但是時間冗長,從早上5點工作到下午5點,有時還得站在寒風中,迎著穿透水泥的刺骨寒冷。如果生意不好,賺的錢連成本都不夠,真讓人沮喪。
到現在為止,吉普賽的手術費用加上其他開銷,醫藥費已經超過2000塊錢。我們不得不開始計算,要賣多少件襯衫才能付得了吉普賽的醫藥費?我們曾想過到市場打零工來賺取孩子的學費,但這次卻為了家中的狗在打工。我思考著,愛狗的限度在哪裡?我不知道何時會決定說:「我受夠了,這次必須要讓牠安樂死。」為了孩子們的醫藥費,我一定會變賣所有值錢的東西,如果必要的話,我也願意努力工作到死——但是,只為了一條狗?
但是,不是為狗是為了什麼?一隻貓?如果有特別喜歡貓的人說:「為狗犧牲不行,只為貓才可以。」大家肯定以為他在開玩笑。黑猩猩或海豚的靈性高於貓與狗,但我想很少人會說:「為了狗和貓不行,只有黑猩猩和海豚才可以。」如果我們打工賣襯衫,是為了讓一隻金魚過好日子,又或許有人會說:「如果你們是為了狗或貓我還可以理解,但就為了一條魚?」那麼換成老鼠和小沙鼠呢?繼續依此問下去,問題末了可以歸納為:「就為了一隻動物?」這樣說來,接下來的問題將是:「你是不是把狗當成人來對待了?」但同樣也一定有人會回曰:「人也是一種動物啊!」
*也許我們該一視同仁的對待不同物種 *
當有人說人類也是動物的時候,主要在強調物種間要相互敬重,不能因為人類特別高尚而蹧踏其他生物。
如果有人認為,對吉普賽和我們的孩子同樣犧牲奉獻是件荒謬的事,那麼他們思考的出發點,絕非因為吉普賽是狗而孩子是人類,同時也含有其他的道德考量因素。當然,狗和人類之間有許多不同點,這些差異會讓我們以不同的方式對待人和狗;但不可置疑的是,這些不同的方式純粹只源於物種的不同,但在態度上的尊敬是必須相同的。如果有人認為,只因吉普賽是狗,所以不須經過太多考量就可以讓牠了結生命,我認為這是犯了「物種歧視」的罪。這就像因膚色和人種差異而產生的「種族歧視」;或因性別不同而受到差別待遇的「性別歧視」一樣。無論對待任何東西:一隻動物、一台機器、一位天使或是一個外星人,當我們用道德眼光去思考時,只要能在這些「東西」身上找到任何相同於人類的特色或能力,就應該用對待人類的方式來看待這些特色和能力。
以這種觀點來反觀目前對待動物的方式,會發現我們的態度是非常不一致的。某個農場主人的女兒可能會細心照料她的寶貝小羊,但卻不會對她嘴邊的羊肉多做思考。沒錯,我是在用一個極端的例子說明,我們平時愛護寵物卻吃其他的動物行為。我們會安葬寵物,卻不會太去在乎輾過路邊被車壓死的動物。任何人都能列舉一大堆人類這種對動物不一致的態度。連我們對待其他「人」都會有類似的情形,有人將之稱為──「受偏見影響的判斷力」。
通常我們會對自己的家人或本國人特別好,但是也必須承認,即使對遙遠、非親非故的陌生人也要有同等的尊重;就算我們對周遭的人比較重視,也必須對所有的地球人有某種程度的關懷,這種對全人類的道義責任,就是人道精神的由來。當我們進一步思考到人權或是國際法律的時候,這種人道主義精神就變得非常重要。可是很少人會用這種「泛人類」的關懷來看待我們對所有動物的方式,我們不能解釋為什麼會對自己的寵物百般呵護,卻對其他動物如此漠不關心。
*我們有權利決定動物的死期嗎? *
托斯卡是家中另養的一隻貓,在一次被吉普賽攻擊時受了重傷,奄奄一息。當時我幾乎想找把鏟子,往牠頭上一敲,親手解決牠的「痛苦」。數年後,我重新思考當初的動機,只是假設如果打牠的力量夠大,便不會造成牠的痛苦。我太輕易將注意力放在想像動物的痛苦上,而忽略了思考自己行為的意義。
我們以為了結牠們的生命等於結束牠們的痛苦,實際上並不然。牠們的生命尊嚴何在?我們不會輕易同意對自己的親人安樂死,卻只會對動物說出這種結束生命的話。我不僅在動物和人類之間畫了一條界線,分出「我們」與「牠們」;甚至,我想殺托斯卡時,只展現出對動物的憐憫,而如果同樣事情發生在吉普賽身上,我絕無法如此狠下心來。
我想用那種方式殺托斯卡是錯的嗎?我想是的。但我應該以對吉普賽的那種憐憫,去對待所有動物嗎?我該尊重牠們生命的尊嚴,讓動物之間沒有差別待遇嗎?
(本文摘錄自地球書房文化出版之《哲學家的狗》一書)
時間:94.01.21.
出處:髖關節狗友會
作者:雷蒙蓋塔 (Raimond Gaita)
作者:雷蒙蓋塔 (Raimond Gaita)
在吉普賽(編註:作者飼養多年的一隻牧羊犬)痊癒1年多之後,我到維吉尼亞去拜訪一位哲學家科拉戴蒙,那時我才真正瞭解曾想讓吉普賽安樂死是件多麼羞恥的事。科拉有一條體型巨大的牧羊犬名叫老鼠,後腿癱瘓,科拉幫牠做了一台二輪小車子,好讓老鼠可以只用前腿拖著車子四處活動。從來沒有人說過老鼠應該被安樂死。
當時我在倫敦工作,學校放假才會回到墨爾本。這段時間我必須同時維持兩棟房子、來回機票、孩子們私立學校學費等種種花費,這些開銷光靠我教授的薪水和妻子葉歐當教師的薪俸很難維持。於是我和葉歐利用週末在市場賣襯衫,早晨5、6六點就要開始準備,以趕在8點前營業。工作並不困難,但是時間冗長,從早上5點工作到下午5點,有時還得站在寒風中,迎著穿透水泥的刺骨寒冷。如果生意不好,賺的錢連成本都不夠,真讓人沮喪。
到現在為止,吉普賽的手術費用加上其他開銷,醫藥費已經超過2000塊錢。我們不得不開始計算,要賣多少件襯衫才能付得了吉普賽的醫藥費?我們曾想過到市場打零工來賺取孩子的學費,但這次卻為了家中的狗在打工。我思考著,愛狗的限度在哪裡?我不知道何時會決定說:「我受夠了,這次必須要讓牠安樂死。」為了孩子們的醫藥費,我一定會變賣所有值錢的東西,如果必要的話,我也願意努力工作到死——但是,只為了一條狗?
但是,不是為狗是為了什麼?一隻貓?如果有特別喜歡貓的人說:「為狗犧牲不行,只為貓才可以。」大家肯定以為他在開玩笑。黑猩猩或海豚的靈性高於貓與狗,但我想很少人會說:「為了狗和貓不行,只有黑猩猩和海豚才可以。」如果我們打工賣襯衫,是為了讓一隻金魚過好日子,又或許有人會說:「如果你們是為了狗或貓我還可以理解,但就為了一條魚?」那麼換成老鼠和小沙鼠呢?繼續依此問下去,問題末了可以歸納為:「就為了一隻動物?」這樣說來,接下來的問題將是:「你是不是把狗當成人來對待了?」但同樣也一定有人會回曰:「人也是一種動物啊!」
*也許我們該一視同仁的對待不同物種 *
當有人說人類也是動物的時候,主要在強調物種間要相互敬重,不能因為人類特別高尚而蹧踏其他生物。
如果有人認為,對吉普賽和我們的孩子同樣犧牲奉獻是件荒謬的事,那麼他們思考的出發點,絕非因為吉普賽是狗而孩子是人類,同時也含有其他的道德考量因素。當然,狗和人類之間有許多不同點,這些差異會讓我們以不同的方式對待人和狗;但不可置疑的是,這些不同的方式純粹只源於物種的不同,但在態度上的尊敬是必須相同的。如果有人認為,只因吉普賽是狗,所以不須經過太多考量就可以讓牠了結生命,我認為這是犯了「物種歧視」的罪。這就像因膚色和人種差異而產生的「種族歧視」;或因性別不同而受到差別待遇的「性別歧視」一樣。無論對待任何東西:一隻動物、一台機器、一位天使或是一個外星人,當我們用道德眼光去思考時,只要能在這些「東西」身上找到任何相同於人類的特色或能力,就應該用對待人類的方式來看待這些特色和能力。
以這種觀點來反觀目前對待動物的方式,會發現我們的態度是非常不一致的。某個農場主人的女兒可能會細心照料她的寶貝小羊,但卻不會對她嘴邊的羊肉多做思考。沒錯,我是在用一個極端的例子說明,我們平時愛護寵物卻吃其他的動物行為。我們會安葬寵物,卻不會太去在乎輾過路邊被車壓死的動物。任何人都能列舉一大堆人類這種對動物不一致的態度。連我們對待其他「人」都會有類似的情形,有人將之稱為──「受偏見影響的判斷力」。
通常我們會對自己的家人或本國人特別好,但是也必須承認,即使對遙遠、非親非故的陌生人也要有同等的尊重;就算我們對周遭的人比較重視,也必須對所有的地球人有某種程度的關懷,這種對全人類的道義責任,就是人道精神的由來。當我們進一步思考到人權或是國際法律的時候,這種人道主義精神就變得非常重要。可是很少人會用這種「泛人類」的關懷來看待我們對所有動物的方式,我們不能解釋為什麼會對自己的寵物百般呵護,卻對其他動物如此漠不關心。
*我們有權利決定動物的死期嗎? *
托斯卡是家中另養的一隻貓,在一次被吉普賽攻擊時受了重傷,奄奄一息。當時我幾乎想找把鏟子,往牠頭上一敲,親手解決牠的「痛苦」。數年後,我重新思考當初的動機,只是假設如果打牠的力量夠大,便不會造成牠的痛苦。我太輕易將注意力放在想像動物的痛苦上,而忽略了思考自己行為的意義。
我們以為了結牠們的生命等於結束牠們的痛苦,實際上並不然。牠們的生命尊嚴何在?我們不會輕易同意對自己的親人安樂死,卻只會對動物說出這種結束生命的話。我不僅在動物和人類之間畫了一條界線,分出「我們」與「牠們」;甚至,我想殺托斯卡時,只展現出對動物的憐憫,而如果同樣事情發生在吉普賽身上,我絕無法如此狠下心來。
我想用那種方式殺托斯卡是錯的嗎?我想是的。但我應該以對吉普賽的那種憐憫,去對待所有動物嗎?我該尊重牠們生命的尊嚴,讓動物之間沒有差別待遇嗎?
(本文摘錄自地球書房文化出版之《哲學家的狗》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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