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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對人工繁殖、買賣、飼養昆蟲的看法
時間:94.02.05
出處:poo
作者:釋傳法(關懷生命協會秘書長)


以下,是該篇文章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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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哪來的權利剝奪牠們自然生存的權利?
  因此,前述看似言之成理的意見,筆者覺得有必要再予以回應,因此回覆表明關懷生命協會「反對人工繁殖飼養野生動物」的一貫立場,並整理若干看法如下:

  一、人類沒有權利把野生動物當寵物,剝奪牠在大自然生活的自由與權利。
  二、寵物業以誘使消費者「擁有動物來取悅自己」為目的,這正是造成人類破壞生態的錯誤心態之一。
  四、未瀕絕、非保育類野生動物何來「保育」、「復育」之需要?何況人工繁殖不能跟保育、復育畫上等號。人工復育是保育的方式之一,但它不是僅止於使生物在人為飼養的環境下能夠繁殖增加數目,而是以能讓生物回歸自然、使其能在野外狀況下自然活存為最終目標。業者把人工繁殖視為保育、復育,可見業者毫無正確的基礎保育常識,何能對消費者做正確的教育?保育復育之說根本就是美化人工繁殖買賣行為的託辭。
  五、把動物當作商品、把生命價格化、生命價值決定於市場機制,這是助長「物化生命」的價值觀,是對社會大眾錯誤的生命教育。業者再如何美化,也無法彌補其存在的不合理性。小朋友覺得昆蟲「便宜、壽命短、好處理」而飼養,被當作自然課「實驗品」的昆蟲,也許繁殖成功後小朋友也學店家拿來販售,或是哪天不能續養而「野放」(實則「棄養」),更別談在小朋友無知大意下養死了多少,都是對生命的嚴重輕忽與不尊重。

就像集郵一般,不少人採集昆蟲做成標本,絲毫沒想到昆蟲不同於郵票--牠也是生命。

  犬貓、觀賞魚、寵物鳥,因人類長期豢養或品種改造而喪失野性,成為無法自然存活、需賴人類照料的「寵物」。其生命是否能夠存續、生存的環境品質、生活中的苦與樂,一切命運掌控在人類的手裡--人類成為牠們的「上帝」。我們何忍,再將以大自然為家的野生動物改造成人類的寵物?即便牠是邈小的、卑微的一隻昆蟲生命。

--92.9.28.於關懷生命協會
http://www.lca.org.tw/epaper/avot-070/avot-0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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