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德國人養狗的觀念
時間:94.02.01
出處:黃金獵犬的家
作者:阿碰

德國人不僅愛狗、養狗,德國人還承擔著對狗進行教育的義務。德國人的理念是:既然狗是人類忠實的朋友,是家庭中的一員,那我們就有責任把它們培養成合格的“公民”。

  德國的街頭隨處可見牽狗遛彎的人,卻幾乎聽不到狗的狂吠聲。德國人養狗有一種偏好,就是喜養大個頭狼犬獵犬的多,而養小型玩賞犬的人少。但路人在街上見到的大狗小狗,都不必驚慌躲閃。狗兒除了自己的主人外,對陌生的路人,除非你主動與之嬉戲,否則它們既不會蹭你的褲管表示親昵,也不會用戒備敵意的眼神對著你狂吠。這些狗們的“氣質”和“教養”的形成,歸功于它們的主人和狗學校的教育。

  養狗的人多,狗學校也多。報紙、電視上常有狗學校的“招生”廣告。廣告按“學制”的課時多少明碼標價,不同“學制”分為“日常班”、“集訓班”和“強化班”。如10天期的課時安排有兩種:周一至周五每天一小時,共兩周10小時,收費375歐元;每天二小時,共20小時的為750歐元,授課的內容通常為:第一是服從訓練(即對主人的服從),第二是伴侶訓練(即讓狗懂得與人為伴并和諧相處),第三是訓練狗對外界噪聲不產生敏感。

  德國人養狗,既不視之偺b生,也不將其當寵物。在街上很難看到牽狗的主人被狗拉著到處亂跑的情景,因為狗們接受過專門訓導,它們懂得服從于主人,與主人和諧相處。如果狗對著路人狂吠,會被看作是狗主人的教育出了問題,是很沒面子的事情。在德國,狗可以坐巴士、地鐵和火車,也可以逛超市、住旅館,甚至可以帶著去上班。反之,若有人養狗于籠中(接受醫療時除外),或將狗單獨留置于家中達八小時以上,就有可能被動物團體和關注生命協會以虐狗嫌疑而被告上法庭,一經查實,輕者被取消豢養此狗的資格并處罰款,重者則被判拘役。若外出遛狗沒有牽繩或狗兒掙脫,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物毀損,則由狗的主人負全責予以賠償。所以,不少養狗者為狗買了第三責任者保險,以應付意外情況的發生。

  德國人養狗,除了必須辦理執照和為狗納稅外,還有一個限制是來自于鄰居的許可。剛去德國留學時,我女兒就遇到這樣一件事。一天早上,她外出上學時,迎面而來一個德國男子牽著一只高及半人的狼狗,友好地打了招呼后,就像介紹自己的家人一樣,講他的狗如何如何,并說明了他是新搬進來的住戶,帶狗入住,得得到鄰居的簽名認可才行。最后他拿出一張已簽有幾個人名的紙條讓我女兒簽名。我女兒雖是一個外國人,可辦事認真的德國人也概莫能外地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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