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錄】960425 動保法修法陳情行動

動物保護法修法陳情、造勢緊急動員
主旨:到立法院為「動物保護法」修法陳情、造勢
日期:本週4月25日(星期三)上午9點整(集合)
地點:台北市中山南路立法院大門口
說明:
民間版動保法於去年送進立法院後,於95年10月20日一讀,交付「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但一直未排入議程
感謝目前擔任「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召委之一的親民黨立委柯淑敏將動保法排入本週4月26日的議程.
4月19日台灣各地公立肉品市場與或屠宰場以「虐殺」方式「生產」肉品問題再度被揭發,我們希望趁此機會訴求「動物保護法」修法必要性。
.動保團體希望體動員到立法院為「動物保護法」修法陳情、造勢。讓各黨團能夠支持動保法的修法
研究會本會訴求主題將以「善待農場動物、拒絕暴戾對待」,及「建立運輸、屠宰專業證照制度」為主。
各團體亦可各自準備聲援相關法條的標語、圖文和「發言稿」。
狗友會也會以推動篩檢制度,重修寵物業管理辦法做訴求
.動保法修法版本主要有二。一為立法委員蕭美琴、田秋堇、蔡其昌、李昆澤等61人所提「民間版」,以虐待動物嚴重致死或傷殘應處刑罰。二為立委委員王幸男等44人所提「第30及31條修正案」,訴求非法宰殺或虐待動物之累犯應處刑罰。

動保法修法在立法院躺了那麼久,總算有機會排入議程
但是仍必須各大黨團的支持,新修的動保法才有機會可以過關
我們訴求的寵物業繁殖買賣管理辦法也在修法之列,對於這樣的動員我們不能缺席
懇請各位狗友忙,如果你4/25早上9點可以來參加請願,由於進入立法院必須先申請
名單必須在4/24(二)下午3點前確定,
請在版上回覆後,pm你的註冊帳號和姓名,連絡電話給我或直接打電話給我
全部流程在當日11點前會結束

請大家務必幫忙,因為此次如果不能過關,今年年底立法委員改選後
一切就要重新來過,我們必須給個大黨團壓力,狗友會預計配合其他團體
的動員,我們需要20位狗友的幫忙參與,請在4/24(二)3點前回覆

日期:4月25日(星期三)上午9點整(集合)
地點:台北市中山南路立法院大門口
流程:9點30分立法院門前跟記者說明並演行動劇 10點進立法院請願
轉貼自: 緊急動員令 ~為動保法排入議程順利修法陳情~



當日活動過程
於立法院門口






















於立法院內之陳情狀況




王幸男與蕭美琴立委


黃昭順立委


熱心立委一名


於中間~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朱增宏理事長


amy姐發表意見


許多不同的動保團體都到位了~



養狗以來,聽聞種種~
早已看破台灣對動物保護的能力和功能
在台灣的法律上,動物被對待的地方和方式,就不過只是一個物品.
真的到哪一天,需要被法律保護的時候,保護的程度就只能是一個物品的地位
但實際上,這些寶貝對於我們來說是寶貝、是家人~也都是生命
看到家人被如此對待,心裡真的不好受
或許他會被列出一張價格表吧!一個人的生命可以用價格表列出來嗎?

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前一陣子,兇殘對待貓的那位先生
這位先生非常的了解台灣的"動保法"~
他知道~不論他怎麼做,頂多上限就是罰五萬元,無刑責
對他來說,貓咪就是一個他發洩的對象~一個工具、一個物品
在法律上來說,基本上和他的看法不相上下,因為他就是一個物品
即使大家合力抓到他了,那又怎樣?
不痛不癢~就不過掏出了一、二個月的薪水,那又怎樣??so~what?

以現實面來說~
一件正確的事情不一定有人願意去做
但是一件有話題性、受人矚目的事情大家會搶著做!
是啊~動物沒有選票,但是關心動物的人有選票
是啊~狗狗沒有選票,但是狗狗的爸爸媽媽哥哥姐姐們有選票
我們有權力說出我們的要求
要求動物有他的權力、受法律公平保護
而非"法務部認為法律以保護人民權益為優先,虐待動物沒有必要增加刑罰"
(看到法務部的"認為",令人感到萬般無奈~)
相關連結:入罪化送審 虐待動物重罰

於94.4.29時,狗友會於創辦不久
曾和社會動物研究會一起舉辦了一個記者會
記者會所落的標題--尊重生命,停止基因虐待
基因虐待是什麼?簡意來說,就是近親交配、就是帶有疾病的狗不斷的繁衍下一代!
為何狗狗要因為人的"不受限制行為"、"錯誤決定"而讓承受帶有疾病的痛苦
而這一些病犬不但自己身體不適,連帶家庭需要付出更多,甚至丟到街頭成為棄犬
這樣是不對的,也是不道德的!而且也為社會帶來很大的成本支出!!
相關連結:尊重生命,停止「基因虐待」

如果有一樣想法的朋友
在需要你們的時候~我們一起站出去好嗎?
不要再默默無聲的承受這不完善的法律
亮出我們的選票
嚴厲的告訴他們,我們的聲音~我們的怒吼~

我要我的動物受到應有的保護,而非當做物品般的對待!!
希望動物有生存權(擁有生命的尊嚴)、落實動物保護
虐待動物的人,應處以刑責,而非最高五萬元罰款

對於狗狗部份,提出三項重點
1.建立繁殖篩檢制度(ex:種公種母應申請OFA之證書)
2.建立證照制度(繁殖者應領有證照,才得繁殖,且需每年檢查or重新申請)
3.買賣分業管理(繁殖和買賣應分業管理)


爭取屬於動物們的尊嚴!!
或許無法立竿見影~但得有竿子才有影子^^
團結向前走~大家加油!!

960501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lic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