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0628 檢討寵物繁殖買賣業管理法令與政策聽證會

2006.6.28

(一)前言:

寵物繁殖買賣業以營利為目的,要求其關懷生命,照顧動物福利,難免與「將本求利」的觀念相衝突。動物的生命權益與福利,必須依靠政府公權力發揮制衡、監督作用,才有可能獲得最低限度的保障。而唯有落實寵物繁殖買賣業的管理,才能同時提升該產業的商業倫理與市場秩序,一方面維護合法、良善業者的生機,另一方面也避免寵物買賣糾紛、浪費社會成本、無謂之生命犧牲。

本月初屏東縣九如鄉交通要道台三線公路旁一家寵物店被發現大量遺棄犬隻。10幾隻狗死亡,惡臭連連,存活的狗奄奄一息,更出現狗吃狗屍畫面。屏東縣家畜疾病防治中心據報前往處理,包括:1. 該寵物店無「寵物業營業許可」,先依動保法罰款五萬元。2. 將倖存犬隻送往屏東科技大學暫時收容。

本案引發社會關切現行「寵物業管理辦法」是否過於簡陋,或無落實執法,形同具文;如何讓相關法令與政策發揮「興利除弊」之效等問題。本會特此召開「永續論壇」(聽證會),期能釐清各項爭議,也探討問題解決之道。除邀請本次屏東寵物店棄犬事件全程參與觀察的動保人士「現身說法」外,也廣邀飼主團體、動保團體、獸醫團體、繁殖買賣、寵物美容等產業代表,及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首長或其代表共同討論,集思廣益。

(二)主辦單位:立法委員田秋堇委員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賴幸媛委員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蕭美琴委員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雷倩委員國會辦公室、立法院永續發展委員會秘書處

(三)協辦單位: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犬髖關節狗友會、台灣認養地圖

(四)日期:2006年6月28日(星期三)

(五)時間:下午2點至5點

(六)地點:立法院群賢樓401會議室

(七)設備:單槍投影機、手提電腦、計時器、錄影機,錄音機

(八)邀請出席單位:

政府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各縣市政府農政單位代表及動物保護檢查員代表

產業團體 -- 各縣市寵物商業同業公會

民間團體 – 全國各地動物保護團體、中華民國動物與社會發展協會

獸醫團體 -- 中華民國獸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各縣市獸醫師公會

法律學者 – 台大法律系林名鏘教授、李茂生教授、

獸醫學者 – 台灣大學獸醫系葉力森教授

學校社團 – 全國各級學校動物保護社團

(九)主席:田秋堇委員、賴幸媛委員、蕭美琴委員、雷倩委員、

(十)議程

主席發言 10 分鐘

屏東棄犬事件簡報 5分鐘

討論

(十一)討論題綱:

1. 寵物繁殖與買賣業現況與問題

2. 現行寵物業管理法令與政策及其問題

3. 解決問題之建議

4. 爭議與爭議之釐清或解決

(十二)會前意見搜集與整理:

為能發揮立法院聽證會促進公民參與、集思廣益之效,特邀請社會各界提供意見。並將整理成冊,以供與會成員參考。

意見收集單位及方式:

立法院永續會秘書處立法委員賴幸媛、田秋堇國會辦公室

蕭美琴委員國會辦公室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Emai :free0511@ms36.hinet.net

Fax:02-22397634

(十三)注意事項:

1. 永續論壇宗旨:促進議論之文明;討論問題、提出解決之道,及或釐清爭議

2. 請舉手發言,言簡意賅,聚焦於討論題綱,且相同觀點或意見請勿重複

3. 尊重異議,且仔細聆聽他者發言,以免誤解或重複

4. 發言意見及結論將提送本院委員,以為立法與監督施政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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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社會研究會 陳玉敏
Environment & Animal Society of Taiwan(EAST)
電話:886-2-22398105~6 
傳真:886-2-22397634
網址:http://www.east.org.tw
e-mail:east.yumin@msa.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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