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獲流浪貓狗應送中途之家 勿私自上網送養
2007-04-18 12:36/劉怡伶

民眾拾獲流浪狗、貓,依法要送政府設立的流浪動物中途之家,辦理領養或認養,不過近來卻有人私自上網送養,害得失主無法領回寵物。
台南市動物防疫所表示,寵物屬於個人財產,拾獲者私自上網送養可能觸犯侵佔罪,呼籲還是循合法管道送交中途之家,以免「善心」反而招來遺憾。
台南市動物防疫所表示,一般失主在找尋走失家犬時,通常會先到中途之家查看,再辦理領回手續,如果一星期內無人認領,中途之家會辦理認養,一旦無人認養才會走上安樂死命運。
防疫所強調,流浪動物送中途之家,是要提供失主一處找回寵物的平台。
但部分民眾可能不了解程序,拾獲犬、貓後,拍了照片就上網公開送養,很可能被失主以外的人認養,日後被失主發現恐生爭端,嚴重者可能對簿公堂。
因此民眾拾獲流浪動物,一定要送交中途之家,私自上網辦理送養,可能涉及侵權行為。

新聞來源:中廣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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