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修法 寵物不到2個月大 禁止交易

【記者吳光中/報導】

日本環境省日前通過「動物愛護管理法」修正案,明年六月起嚴禁出生60天以下的犬貓買賣。反觀台灣動物保護觀念還在起步階段,動物保護團體正全力推動「寵物買賣定型化契約」。

巧的是,行政院農委會月前也曾邀集寵物繁殖業者、寵物店與保護動物團體共同協商,希望訂出確保消費者權益的「寵物買賣定型化契約」,但事實上業者利益與消費者權益互有衝突,要取得妥協並不容易。

最近日本環境省公布了最新「動物愛護管理法」修正案,將於明年六月起實施,明訂「出生不到60天的幼貓、幼犬,對環境的適應力較差,容易在運送過程中死亡,因此嚴禁幼體進入寵物市場交易。」台灣雖然也有「動物保護法」,但沒有經費,也沒有稽核員,空有法條無力執行,寵物店在賣、路邊攤也在賣,動物活體交易糾紛一籮筐。

因此,動物保護團體提出三項基本訴求,1.出生不到45天的小狗、小貓不得交易,2.不販賣非法繁殖的動物,3.如果有遺傳性疾病應原價退還,希望農委會能明列在「寵物買賣定型化契約」裡。

【2005/10/18 民生報】 @ http://udn.co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lic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