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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公寓大廈養動物,違法嗎?

2006.05.14  中國時報
公寓大廈養動物,違法嗎?
本報訊

當大樓管理委員會貼出禁養寵物的公告時,家有寵物的你,該怎麼辦?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4條,公寓大廈的管理處或管委會,沒有權限主張住戶禁養動物。但是,可以召開「所有權人會議」,由社區共同所有權人共同協議,成立民法上的相關契約,來決定是否可以養動物。

而「所有權人會議」,應有區分所有權人三分之二以上及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以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方能訂定或修改社區規約,成立共同契約。

萬一你所居住的公寓大廈,已經有不得飼養動物的規定,你沒搞清楚就帶著寵物搬進去,管理處或管委會要對你和你的動物家人強制執行規約時,還須依民事訴訟法程序訴訟,送地方主管機關備案,才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如果你搬進去時,該公寓大廈並沒有禁止養寵物的規約,但是後來卻訂定了禁止養寵物的規約,那麼,新法不及於舊法,管理處或管委會不得溯及既往。

想在公寓大廈裡養寵物,先瞭解該公寓大廈的管理規約,是非常重要的,以免徒增困擾。同時也應查明該規約的成立是否合法;如有因寵物問題而召開的「所有權人會議」,也務必要出席,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2006.05.14  中國時報
公寓養狗自律守則 養狗的和不養狗的,都可以是一流公民
文:陳斐雯

要別人來將心比心,不是那麼容易,但是,當養狗人也能將心比心,困擾便能降到最低。

許多都市養狗人,常被人以「次等公民」對待,養大狗的則更容易覺得自己好像「三等公民」!彷彿養狗一定會妨礙公共衛生、危害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充滿預設來看待狗狗和牠們的把拔馬麻,讓養狗人十分不平。

不過,的確有不少養狗人因為疏於教養自己的狗狗,導致鄰居對社區裡所有的狗都有成見。

自我約束,自重人重

「一定要先要求自己和我們的狗,才能讓別人尊重我們。」犬髖關節狗友會的負責人Amy說,「如果如果討厭狗的人不把狗當生命,認定牠們一定會『犯罪』而極盡不友善之能事,那麼也很難期待養狗人尊重他們。」

Amy和她的黃金獵犬Yellow,住在有六十戶人家的大樓裡,約有十戶養狗,大樓並未禁止養寵物,但對寵物製造噪音或污染仍有所規範,大多數養狗人家都能遵守,因此多年來也算相安無事,Amy認為:「自我約束真的非常重要,Yellow體積大,我們一定儘量等沒人時才搭乘,有時碰到其他住戶,一定讓他們先搭乘電梯,偶爾碰到有人要共乘電梯時,也一定禮貌地詢問是否介意,如果介意,我們就立刻出電梯,等到沒人了再繼續搭。」

沒有不守規矩的狗狗,只有不好好教狗狗守規矩的飼主;到目前為止,Yellow在大樓裡的人緣還算不錯,Amy功不可沒。

「我們帶Yellow出門時,一定會為牠繫上肩帶和牽繩,這是基本禮貌,避免鄰居無謂的驚恐。但有個鄰居帶他的狗出門,卻不繫牽繩,因為他認為他的狗是小型狗,不需要。我勸了幾次都不聽。有一次牠又過來挑釁Yellow,結果我一緊張就用力扯Yellow,害牠摔斷了十字韌帶!那位鄰居當然不可能賠我們醫藥費,因為是我們自己摔倒的,這讓我既生氣又無奈。如果那個鄰居能為狗繫牽繩,遇到狗狗們情緒不穩,雙方都能控制自己的狗,就可以避免紛爭。只有所有的養狗人都自我約束,才能提升養狗人整體形象。」

適度規範,賞罰分明

伯恩山犬Mars的馬麻因為Mars腳受傷,前一陣子無法像往常那樣帶牠從樓梯上下樓,有一天在搭電梯時被一位住戶質問:「你不會走樓梯下去喔?」Mars馬麻解釋:「我們家狗狗腳受傷不能走樓梯。」對方竟回答:「誰叫你要養狗你不會不要養啊!」後來在住戶大會上,這位住戶便當眾指責Mars在電梯尿尿,事實上,那天Mars根本沒有在電梯尿尿,牠也從未在電梯尿尿,甚至從來不在室內尿尿,這懷著成見的栽贓!讓Mars馬麻瞠目結舌。

拉不拉多machi的把拔認為:「社區管委會應該開會討論如何把這些沒公德心的飼主揪出來,給予處罰,否則真是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他提出了一個有趣的質疑:「有些住戶的小孩也是非常皮,甚至破壞公設,那是否也要開會討論是否住戶禁止再生小孩?」因為對他來說,machi就是他的小孩,既然都是小孩,應該有相同的規範才對。

把敦親睦鄰當成例行日課

有些養狗人認為只要自己沒做錯,不需要刻意討好別人。

黃金獵犬阿妮妮的馬麻,有一次正在幫剛大完便的牠擦屁股,隔壁一群小孩子跑來說:「又下來大便了,噁心巴拉,你們看他還會擦屁股耶,噁心……」她立刻當著小孩家長的面,反問:「你不會大便嗎?你大便不會擦屁股嗎?有沒有家教啊?」 她不認為養狗就要忍氣吞聲,養狗的人也是人,狗狗有良好的衛生習慣,不拍手鼓勵也就算了,起碼也該以正面態度看待。

養狗多年的王太太倒是有不同的看法,她認為為了狗狗去敦親睦鄰,並非討好的行為,而是一種溝通的藝術,她表示:「討厭狗的人和我們的感受真的很不一樣!狗難免會有一些味道嘛,像我們家維維是雪納瑞,體味比較重,我三天兩頭就主動清潔電梯和樓梯間,噴除臭劑,還問鄰居需不需要,我可以送除臭劑給他。狗亂叫,我們或許可以忍受,但是鄰居當然有權利拒絕噪音,我們應該好好教育自己的狗,讓牠不要在不對的時候亂叫。」

養狗人要別人將心比心,或許不是那麼容易,但是,如果養狗人也能將心比心,積極地教育自己的狗狗,並且把敦親睦鄰當成例行日課,困擾便能降到最低。



2006.05.14  中國時報
小黑好乖! 馬麻會照顧你一輩子
文:陳斐雯

日本養貓養狗的風氣興盛,在亞洲排名第一,但日本許多公寓大廈都不准養寵物,使得許多養寵物的人非常苦惱。近年來,日本房產業者推出寵物公寓,所有公共設施和住宅設計都為動物家人設想周到(附有動物出入口的門扉、防塵防臭設備、陽台防止動物跌落設備等等),雖然比一般公寓貴很多,卻一推出便被搶購一空!可見都市裡寵物飼養者的痛苦指數之一斑。

台灣有很多公寓大廈也是不准飼養寵物的,雖然法律沒有強行規定公寓大廈內不可以養寵物,但各公寓大廈可以依法成立不准養寵物的規約,目前不准養寵物的公寓大廈仍然很多,特別是不准養狗。因此,養狗的家庭入住公寓大廈時必須非常謹慎,務必瞭解相關規約,以免徒生困擾。以下是發生在台北縣永和市的一個真實案例──

花費半生積蓄,買了房子,

因為那裡可以養寵物

退休的楊俊玲女士,在五年多前,花費了半生積蓄,尋尋覓覓,終於在一幢住宅大樓裡買了房子,當初她是因為該大樓未禁止養寵物,而且房子前後皆有合適狗狗活動的陽台,才決定買下這房子,因為她有兩隻老狗──皮皮(馬爾濟斯)和小黑(中型米克斯犬)。

去年五月,她住的大樓修訂規約,開始禁止養寵物,管委會要求她把狗狗送走。

「這真是青天霹靂!」楊女士表示,她住進該大樓之後,謹守相關規約,每天早晚出外遛狗,都會盡可能避開其他住戶活動的顛峰時間,在戶外的大便,她也都會撿回家處理,平常狗狗只在陌生人經過門口時,才盡職地稍微吠叫警示,平常不會亂吠。甚至,她帶狗狗去大樓外面上廁所時,都會把狗狗裝在買菜用的手推籃裡面,不讓牠們的腳碰到大樓內的任何公共設施。

皮皮病了,就像人老了生病,

總是需要多給一些包容

「去年皮皮因為腎臟病,比較無法控制膀胱,偶爾會忍不住尿在客廳,因為生病,尿味比較重,有一次我不在家,沒辦法立刻清理,尿味傳出門外,鄰居很不高興!皮皮又不是故意的,我也很不好意思呀,但是牠病了嘛,就像人老了生病,總是需要多給一些包容呀。」

十七歲的皮皮好像知道楊女士的難處,去年九月過世。只剩下小黑和她作伴。雖然小黑會在家裡的浴室尿尿,卻從來不在家裡大便,因此必須早晚出外遛遛。為了將小黑留在身邊,也體諒那些不喜歡狗的鄰居,後來她都只在清晨四、五點遛小黑,晚上就不遛了,希望鄰居能因此多包容小黑。

今年一月,台北縣政府大樓應管委會要求,前來大樓會勘,卻只站在大樓門口向楊女士詢問是否養狗,她請他上樓看看小黑,「他如果進到我的房子裡,就會知道小黑不會亂叫、不會咬人,他可以看到我多麼注重環境衛生,家裡一點狗騷味也沒有,可是他不願意上來看……」楊女士遺憾地說。

三月,台北縣政府寄來一張通知,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規約另有禁止飼養之規定時,從其規定),以楊女士違反住戶規約飼養寵物狗,要求她在期限內回復原狀,否則就要依相關規定論處(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小黑十八歲了,再活也沒幾年,我怎麼可能拋棄牠?

對楊女士來說,她能做的都做了,並未「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而所謂的「原狀」,就是她和小黑一起搬進這大樓,相依為命地過著她的退休生活,如果「把小黑送走」等於「回復原狀」,她是沒有辦法接受的。

「我當初是因為可以養狗,才肯花八百萬買這房子,現在說趕就趕,太欺負人了!」

為了保護小黑,楊女士除了自律更嚴,繼續委屈求全,也不得不請律師來處理,這才知道,依照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8條,法規不溯及既往原則,規約改變成不可以養寵物,要她把小黑送走,其實是違法的,也嚴重侵害了她的權益。
「小黑好乖!牠好像知道人家在趕牠,現在連陌生人經過門口都不會吠了,晚上牠也很忍耐,可以不上大號。」楊女士說,「我是個單親媽媽,唯一的女兒結婚離家後,只剩下小黑和我作伴,狗的壽命最多二十年左右,小黑已經十八歲,再活也沒有幾年,我怎麼可能拋棄牠呢?牠就像我的女兒呀!我請求其他住戶將心比心,讓小黑在我的陪伴照顧下,安享餘年。小黑走了之後,我不會再養狗,願意遵守大樓的新規約。如果連這樣都還不行,也太不合理了吧?」

在母親節前夕,縣政府終於發函給大樓管委會,要求管委會重查楊女士違反規約一事,而管委會也即將於五月下旬召開會議重新討論這件事,總算讓她鬆了一口氣,或許這是母親節的一份大禮,她終於露出笑容,開心地說:「我和小黑會繼續努力的!」



於髖關節狗友會的討論
討論標題:有在大樓或公寓養狗被岐視的經驗嗎?
發表人:啾球麻
討論內容:
我們這一棟大部份的住戶都不愛狗狗
我們一棟有六層,共十二戶
只有二戶養狗狗
曾經樓下的住戶養了一隻瘋狂的哈哈,每天主人不在都在狂叫ing
到最後,主人自己搬到天母的別墅,讓他們家的哈哈,叫到高興為止
(好險不是被丟掉!!嘿嘿~)

住戶不愛狗,所以我們對於我們該做的都會很注意
有時候也會特別去做一些較"主動的服務"
如果有太陽的話,會把電梯裡面的墊子拿去晒一晒
偶爾會掃一掃玄關
電梯裡面會噴去味劑

所以當他們看到我們的時候…
他們也頂多就是"苦笑"
但還是笑了咩~呵呵^^

我覺得!!只要有禮貌、不讓人害怕的狗狗
還是人見人愛的啦~要不然頂多就是相應不理嘍~
我們這兒有一層的小妹妹,才唸幼稚園吧!!
超級怕狗狗的,但是咧…就是超愛阿球捏!!!
還會來偷摸他二下咧

我們家也有地下室
不過我不太敢帶阿球去地下室廁所
不知道為什麼?怎覺得會被唸+被瞪
嘿嘿!不過我最近找到一個方法
如果下雨下到不行的時候
我會在空檔時期(比較少人出入的時候)帶到地下室廁所

教他們在水溝上面尿尿,然後再拿一大瓶水去沖
至於便便當然是給他撿乾淨嘍!
在我非常迅速的手腳之下,還沒有遇過人家看到

其實如果有清乾淨不一定要這樣"害怕"
不過我是覺得!!地下室人家會不喜歡狗狗來廁所是挺正常的
他們應該很怕會有可怕臭臭的味道
所以…我也盡量不要給別人不舒服的感覺
而pupu&pipi一定清乾淨!!
也好險這一個水溝那是通風處,不會有味道留下
我是不希望造成別人的困擾
到目前為止是相安無事的~呵呵~

自己該做的部份一定要做好!!
至於是否願意多付出一點,那就要看個人嘍^^
人家說,遠親不如近鄰
和鄰居保持好關係還是比較好嘍
也可以顯示出,養狗人也是有水準滴^^

所以我們這裡的狀況是~
住戶不喜歡狗狗~但鄰居會尊重我們!!
所以!!是相安無事嘍^^
不大會有不舒服的感覺!!

by球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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