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殺1人 雲南屠3千狗

2008年10月26日蘋果日報【大陸中心╱綜合外電報導】中國雲南省彌勒縣日前一村民不幸感染狂犬病死亡,縣政府竟以此為由,短短四天內將全村3千多條犬隻集體撲殺。其中許多犬隻早已注射狂犬病疫苗,但當局仍堅稱狂犬病毒可能發生變異,「必須依法撲殺。」


「狗還在袋內蠕動」
雲南省彌勒縣東風農場46歲男子張貴友,兩個多月前遭家犬咬傷,該犬隻隨後疑因狂犬病死亡,而張也在本月18日病發身亡。當地政府隨即在本月19日下達滅狗令,要求狂犬病疫情5公里範圍內所有民眾必須交出自家犬隻,即使打過狂犬疫苗的犬隻也不例外。而對擅自藏狗的民眾,則處以2200至4400元台幣的罰款。
一名負責收狗的楊姓工人表示:「收狗過程中,好多人是哭著把狗交給我們」,所有犬隻隨後被運往郊外的三個大掩埋坑進行撲殺。現場人員哽咽描述:「坑裡堆滿狗屍,有的狗還在麻袋內蠕動著。曾有兩條小狗一度跑出掩埋坑,但最後還是被人打翻扔回坑裡。」
彌勒縣畜牧局李姓主任堅稱:「我們每一步都按《動物防疫法》操作。」彌勒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張程則表示,縣內至今發生過6起民眾感染狂犬病致死案例,「人命和狗命哪個大?為保命當然只能這麼作,若有撲殺以外的更好辦法,就請去問衛生部吧!」


扔屍埋坑
遭撲殺的犬隻屍體被丟入掩埋坑,有不少被綑在麻袋中蠕動的狗慘遭活埋。


亂棒打狗
因一民眾感染狂犬病喪生,雲南當局竟下令撲殺三千多隻狗。

新聞轉載自: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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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不殺狗,誰說了算
http://news.sina.com 2008年10月26日 17:52 鳳凰衛視

  ■ 第三只眼

  近日,雲南彌勒縣出現一例狂犬病死亡病例後,該縣政府下令將全縣內的犬只和貓全部撲殺,有藏匿者將遭罰款。當地有人質疑一律撲殺的做法,當地有關官員回應稱,人命重過狗命。

  10月25日,《新京報》在刊發上述報導時,還同時配發了兩幅圖片,內容分別是一條被網住的狗正被撲殺,在填埋坑前撲殺者將狗扔進坑內。

  筆者注意到,網中的那條大狼狗,蜷縮成一團,巨大的恐懼使它的面部扭曲,但是,它的眼神卻呈現出一種令人難以直視的哀怨與委屈;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殺狗人的“咬牙切齒”,他手中那根正落向狗頭的棍子上,是鮮紅的斑斑血跡。在他的左前方,另一位殺狗人也高舉起棍子,瞬間也將落下……

  純粹站在人的立場上,當地官員“人命重過狗命”的說法,可能是有一定的邏輯。畢竟,在由人類組成的“社會”里,人才是一切的核心,也才是一切的主宰者。這也恰恰是人類自許為“萬物之靈”的“理論”基礎。而這個“萬物之靈”的自許封號,讓人類無比驕傲,儼然是整個生命世界中說一不二的“王”。

  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即便真是純粹站在人的立場上,一切從人的全部利益───物質利益與精神利益出發,也不能夠說,人對除人之外的所有生命,都掌握著隨意生殺予奪的無上威權,並且真的可以這樣做,甚至因為一直這樣做著,就自認為是對的、合理的、無可非議的、不容反省的。

  為什麼?因為,人是大自然之子,但大自然並不獨屬於人,在大自然這個巨大的生命體系中,所有的生命,無論他是一個人,還是它是一只蟲,都有著生命存在的價值與尊嚴。更重要的是,這一種生命和那一種生命之間,並不只是“敵”的關係,還有“友”的關係,而維護它們的平衡,關係到所有生命的存續。

  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人不是說一不二的“王”,其他生命也不是行尸走肉的“奴”,如果不是為了生命存在的絕對必須,則人無權隨意剝奪與凌辱其他生命,反之亦然。只有這樣,眾生之間的平衡,才有望達至,大自然也才能健康長壽───是的,大自然也是一種生命,不然,我們為什麼要稱之為“母親”?

  那麼,回過頭來,看彌勒縣對狗和貓的態度。當地為何有人質疑一律撲殺?樸素的生命關懷是一種理由,誰忍看自己家的狗和貓,無端暴斃于棍棒之下?現實的利益相關是一種理由,“農村治安基本靠狗”,見不到狗,如何防盜?對科學的信任是一種理由,已注射免疫針的狗,為何還要撲殺?

  因此,儘管當地政府出於“人命重過狗命”的考慮,對狗和貓下了“格殺勿論”令,但顯然,它既沒有經過公眾的廣泛討論,也沒有借鑒最新科學成果:近日,中國CDC(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預防控制所與美國CDC、貴州省CDC、美國佐治亞大學等單位聯合研究証明,健康犬不傳播狂犬病毒。

  由於出現個別狂犬病死亡病例,就對轄區內所有狗和貓“格殺勿論”,這種非理性的做法並非彌勒縣的首創,彌勒縣也不是個案,而已經成為一種現象。面對這種現象,我們必須及時躬身自省:殺不殺狗,推而廣之,殺不殺除人之外的其他生命,誰說了算?是非理性的眼前利益衝動,還是理性的終極價值關懷。

  □周天(北京 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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